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

  • 2023-04-02

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中所列条款,眼睛视力有问题的考生,高考填报志愿分“不宜就读”和“不予录取”二种。眼睛近视,不予录取的专业1、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.0者:不能录取的专业:飞行技术、航海技术、消防工程、刑事科学技术、侦察。专科专业: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(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)。2、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.8者:不能录取的专业:轮机工程、运动训练、民族传统体育。专科专业:烹饪与营养、烹饪工艺等。3、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条件:左右眼单眼裸视力,理科类专业应在4.9(0.8)以上,文科类专业应4.8(0.6)以上。无色盲、色弱。眼睛近视,不宜就读的专业1、屈光不正(近视眼或远视眼,下同)任何一眼矫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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